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实这个序章没什么可写的,但是害怕有些比较较真的读者会读起来很艰难。
所以就加了一个序。
与其说叫序,不如说是在看书之前,作者跟你们聊聊闲篇!
!
作者是个十足的屌丝,具体屌丝到什么样,就这么说吧,能屌丝到满足你所有的想象。
为什么写这本书呢,其实写书的初衷很简单。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为了生计漂泊在一个繁华的都市里,大家应该都很了解,这样的城市,多少会功利些,人情良心会被埋藏的深一些。
写这本书最开始的初衷是一个晚上下班坐公交,等车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一个盲人,一个中年甚至更老一些的盲人。
跟他的导盲犬在公交车站,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站的笔直,一种压不弯的气质那种。
具体的就不详谈了。
然后狗血的剧情就发生了,上公交的时候,有一个女的愣是不让上,说她怕狗,后来很多人都劝她没事儿的,什么的,后来那个女的就发泼起来,又说什么过敏,又说什么不跟狗共同乘坐一辆车什么的。
总之挣了很久,最后那位大叔在脸上写满无奈,伤心,悲愤。
过后让车先走了,决定等下一辆。
晚高峰嘛,我也就没非得挤这辆。
索性跟那个大叔聊了起来,然后我知道了,他原来是个军人,具体服役于哪,什么兵种。
这种事儿他方不方便说,也不知道,我就没多问。
只是听他说了个大概!
大概就是自己跟战友的种种,然后眼部疾病,不得不退役的种种!
言语之中我能听出他的那份对军人的说不出的感情,与遗憾。
。
后来聊到一起上车,又聊到他下车。
看着他的背影还是那么笔直,我心里就不是滋味了,一个曾经为了给大家安稳生活的人,最后却没人去心疼他一下。
我这个人,小时候武侠看多了,特别愤青,越想越不是滋味。
。
到家里就想写点儿东西,所以这本书就是这么开始的。
。
。
不曾听说“诗书子集不通,不能写小说。”
大致是因为写出来的有味无韵,没有基础,没有历史的背景,没有真实的支撑,这小说就不会有太多的味道,但是这个网络小说风行的时代,我大概也了解大家的喜好,现在的人看看小说无非是满足一下心中的那块自卑,或者说不足。
所以现在的小说基本都是情节取胜,本屌丝也就不再去纠结我的文化程度够不够各位看了,就当这是一杯酒,喝了爽了,也就够了,等茶的话,要回味的话,且等几年,我在孕育一下!
!
这本书,没有什么历史背景,什么时代,政治,人物都是架空的。
你可以认为他不是发生在地球。
因为本屌丝真的没有金庸前辈那本事,在真的历史上演绎故事。
所以,大家读起来也别太较真了。
你说这个猥琐的家伙是村长?对啊。可是他为毛穿盔甲出去狩猎?一言难尽。这是一个怪物猎人的世界。企鹅群166937489,书友们可以找我玩...
header...
她八字纯阴,被亲生父母献祭给神秘的夜游族族长。好容易大难不死,却被一个妖艳男鬼缠上,夜夜折腾,还弄出了一个鬼胎!他说,老婆,我会负责的!于是前男友来死缠烂打?踢飞!恶鬼不长眼来索命?踹死!敢动我的女人?找死!很好很强大!但是,能别再折腾她了么?肚子都大了!...
一代元婴修士花无烟意外重生,作为地球唯一的修仙者,看他如何纵横世间,阅遍天下美人!...
唐邪转过头看了看,刚才忽然坐在自己身边的人,竟然是个女人。唐邪在一瞬间就用眼角的余光扫过了这个女人的脸,看清楚了她的相貌,很漂亮,是个绝色的美人,茶色的齐耳短发,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吹弹可破的洁白肌肤,绝对能够让任何男人为之动容。不过唐邪却没有被她的相貌所吸引,长期执行秘密任务的唐邪知道女人有时候是最危险的东西,如果轻视的话,可能会死的很惨,对于这个忽然坐在自己旁边的女人,唐邪本能的有些谨慎。这女人刚刚坐下,随后就朝着唐邪靠近了过来,唐邪手掌翻动,从袖口露出了一把小刀,做好了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两千八百年前,一介顽童拜师陆信,一百年后,成为一统天下的始皇帝,其文治武功被称作千古一帝!两千五百年前,一位儒生进京赶考,差点猝死山中,被陆信所救,自此一代剑仙横空出世,一把剑,一壶酒,剑光所过之处,各大武林门派莫不臣服,他叫李太白!两千年前,一位褴褛女童卑微乞讨,陆信心生怜悯将其带走,二十年后,绝代女帝日月横空,创下女帝宫,威名一时无两!!万丈红尘三千年,悠悠时光莫奈何,锦衣夜行,不显凡尘,可历史的洪流中,却有着他的身影!这是一个长生三千年的老怪物,活在武侠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