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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画还会回家来画吗,少见多怪!”
胡戈鄙视道。
“去!
我喜欢!”
见胡戈居然敢顶嘴,刘诗薇跳开不看了,走进胡戈休息的房间,半天不出来。
“呀,你这个包好奇怪啊!
我可以看看吗?”
就在胡戈专心制图时,里屋传来了刘诗薇询问的声音。
“行,你想看什么就直接看吧,不必问我了!”
胡戈回答道,自从有过一次“遇袭”
的经历,胡戈就把包裹里的东西全给捡了出来,双肩包太显眼,所以他把跟着自己一起来到这个时代的物品都放在床边毫不起眼的小柜子里,此时的包包里空空如也。
时间一分一秒的悄悄从笔尖溜走,胡戈浑然不觉,此时他正努力的复制着记忆中的每个细节,幸好当年的物理知识还没还给老师,所以在回忆有点模糊时,他靠逻辑与常识还原着图纸,好在筒车并非什么尖端科技。
农历六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再加上此时头脑高速运转,不经意间一粒粒汗珠从胡戈的额头渗透出来,聚精会神的他却毫不知情。
突然,一个柔软的湿毛巾揩去了他满面的汗水,冰凉的湿意让胡戈精神为之一振,他回头看着这个给自己擦汗的姑娘,从她的目光中读到一丝与往常不一样的内容。
难道传说中“全神贯注做事的男人最能打动女人”
这句话竟然是真的?就在胡戈感觉超好想入非非时,无意间瞟见的一幕戳破了他的无限膨胀,原来刘诗薇的两只小手正紧紧的攥着他的双肩包。
“干嘛干嘛!
无事献殷勤,非什么即什么!”
第一次见到刘诗薇主动放低姿态,胡戈大致猜到了她的心思。
“我好喜欢这个,你能不能卖给我……”
刘诗薇大眼睛一眨一眨,可怜巴巴的望着胡戈。
说起这个包包,却勾起了他的一段往事。
这个双肩包是去年哥哥回家探亲时给他买的,尽管哥哥的津贴不多,但自己从不乱花一分,除了给父母买东西就是给胡戈买,从未见他给自己添置过什么。
想到这里,胡戈就一阵黯然神伤。
手不自觉的触摸着包包上那个连体倒写的汉语拼音“L”
,脑海中回荡着那个晚上哥俩谈心时兄长的谆谆教导。
“你现在也长大了,将来走在社会上也该有两套得体的衣裳,哥哥给你买了一个包,不贵,不比那什么耐迪、阿克之流,但这是我们自己的品牌,咱用着心里舒坦,咱别让那些欠着咱们血债的东西,在咱们市场上卖的货反比我们民族品牌还火,咱不要让他们赚着咱们的钱还看咱们的笑话!”
应该说,胡戈后来的很多思想都一脉相承于军人职业的哥哥,尽管哥哥参军后大家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可是胡戈每个月都会给兄长写信,在字里行间和千里之外的亲人交流。
“怎么啦?”
见胡戈入神,刘诗薇问道。
“没什么,想到一些事情!
既然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胡戈回神,见刘诗薇正望着他,他不忍心拒绝。
“好喔,嘿嘿,这是什么料子做的啊,摸着怪舒服的,还有这个,哇,一上一下严丝合缝的,针都插不进去呢!
还有这花纹,最喜欢了!”
尽管从没见过拉链,但这并不妨碍刘诗薇已经熟练的使用上了。
胡戈不好跟刘诗薇说这材料叫做涤纶,是合成纤维的一种,这些蓝色的花纹是复古设计,幸亏刘诗薇的问题并不是疑问句,只是想抒发一下心中的喜悦,所以胡戈只是微笑的看着这个得到心爱之物的女孩。
在太阳由东往西的历程中,大家都争分夺秒的作着准备,胡戈在挠头中完善着已画出来的草图,而刘诗薇在吃过生平第一回农家饭后回到军爷府上,带着众小朋友给鸭群搭着简易凉棚。
终于在夕阳西下时,一列长龙出现在永兴村外不远,正是军爷从长安搬来的救兵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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