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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千金,路不平。
夕阳西下。
路不平在夕阳下。
夕阳下只有他一人,天地间仿佛也只剩下他一人。
秋风吹着枯草,万里荒寒,无垠的戈壁,渺无人迹,连夕阳都似已因寂寞而变了颜色,变成一个空虚而苍凉的灰白色。
这里本不应存在笑声,存在快乐。
可偏偏就有一阵愉悦的豪迈歌声,在此刻响彻这荒野天际。
“路见不平,一声吼啊!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
风风火火,闯天下啊!
....”
能在此地此刻,还能放声高歌的人,定是一个活得很简单的人。
因为,活得最简单的,才是活得最幸福的。
所以,路不平是个活得简单的人。
他只为自己而活。
知道路不平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典型的穷鬼。
经年穿着一身破旧麻衣,踩着一双露底的草鞋,身上从来不带半分钱。
可他却从来过得很好,比绝大多数人都好。
吃最好的菜,喝最烈的酒,去最好的青楼,每到一地,他都是商家们最喜欢的豪爽客人。
有人说,路不平一天吃喝掉的钱,平常人家一年都可以吃穿不尽。
可想,他这个穷鬼,活得多么幸福了。
他虽然是个穷鬼,却是个天下间最讲信义的穷鬼。
一个会帮忙,讲信义的人,总是不缺朋友的。
更何况,他的朋友往往都很有钱。
这若是还活不舒服的话,世上还有谁能活得舒服呢?
可这个活得舒服的人,又为何来这样一个荒凉之地呢?这里可没有最好的菜,最烈的酒,也没有最好的青楼。
他要去杀一个人!
这个人叫知行乐。
路不平说得认识这个人他,也没有见过他,路不平要杀他,只因为他杀了赵大。
赵大是大晋地界,一位平凡度日的农夫,很老实的人。
路不平就更不可能认得他了,连见也没见过。
他不远万里,在烈日下奔驰了三天三夜,追杀到这荒芜之地,只不过是为了一个替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复仇,去杀死另外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
知行乐看着路不平,他简直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样的人,会做这么样的事。
路不平九尺长驱直立,静静地等着知行乐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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