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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知节许久没有听过猎猎狂风合着战马的嘶鸣,在她耳畔响起了。
她还能感觉到张辽握着缰绳的手在轻轻抖动着,□□战马高高扬起前蹄,踏在松软的泥土里,暮春初夏的许都城外应当是一片大好的阳光,漫山杏桃虽已谢尽,入目却又是另一派生机勃勃的绿,马蹄惊动树冠之中栖息的鸟雀,普拉普拉一阵扑打着翅膀飞远。
这应是她眼前所能看到的景象,然而如今眼前却是一片漆黑,已经能感受到些许灼热的阳光洒在她身上,她却觉得越来越冷。
她靠在张辽怀中,忍不住抖了抖,然后听见张辽有些焦急道:“快了,就快了,你等着,马上就到了。”
“嗯……”
她应了一声,腹中那阵绞痛已经蔓延至她的胸腔,她咬着牙,将已经涌上喉管的血又咽了回去,缓了片刻,才道,“文远兄……现在在哪……”
“不远了。”
张文远顿了顿,“我已经能看见主公的旌旗。”
“已经能看见主公的旌旗了啊……”
任知节笑了笑,“那么马上能见到表哥了。”
急速带起的风吹乱了她鬓边的发,她抖着手,将鬓发别至耳后,又断断续续说道:“郭奉孝这人啊……虽然身体不好,但是蔫坏蔫坏的……跟着他呀,不会吃亏……”
“他怕冷……冬天……逼他穿厚实些……”
她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太清醒了,只碎碎念着一些她所记得的,那些模模糊糊的记忆之中,只剩下她与郭嘉隔着个窗台,郭嘉在窗里边儿喝鱼汤,她在窗户外边儿晒太阳,他们说了很多很多,具体说什么,她也不太记得了,就只记得郭嘉笑了笑,那时阳光穿透了冬日凛寒,晒在了她身上,暖洋洋的。
她想对郭嘉说很多。
说她还是一介平民之时,在乱世中挣扎几世,已经死过很多次了,她那时候惧怕死亡,所以选择入了行伍,可入了行伍,才发现,死亡更是平常。
她感受过各种兵刃刺穿心脏的冰凉触觉,也感受过被乱箭穿身鲜血流尽慢慢死亡的恐惧感。
她不怕死,也不怕痛,愚蠢的表哥千万不要觉得心疼,十八年后她又是一条好汉,若那时候体弱多病的表哥尚在人世,听到某个地方有一个与她十分相像名叫任知节的飒爽女将,那么不要犹豫,去找她吧,虽然她不记得你了,但是她的的确确,就是你那个英武潇洒的表妹。
什么?她不认你怎么办?
没事,你就像现在一样,每日说些话气她,把她气到七窍生烟,然后再装模作样夸夸她,她这人不经夸的,多来几次,她就会很在意你了。
你带她去骑马,带她看花,在她上阵杀敌时在后方看着她,在她受伤卧床时偷偷来给她上药,告诉她,就算吃了败仗,她仍然是那个成为了战神的女人……
那么……她应该会像现在一样……
喜欢你……
什么?
你觉得一个十八岁的妙龄少女怎么会喜欢一个糟老头子?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说得也是,那个时候的表哥已经不再英俊潇洒了,可能弓腰驼背老态龙钟了,嘿,说话归说话,别打人呀。
在打,我就不告诉你了!
好好好,行行行,表哥最英俊,表哥老了也是最英俊的老头子。
“任将军!
知节姑娘,知节,你千万别闭上眼,主公的旌旗就在前方,你坚持住,再坚持一会儿就好!”
我应当跟你说过张文远这人吧,雁门马邑出身的悍将,当年他一箭射中了我的腰,我一箭破了他的相,我曾说过我与这人不共戴天,没想到在淯水之畔,确实他将我救了起来,如果不是他,那么这个春天你就见不到我了。
如果我没有受伤,没有眼瞎,应该是能与他一同喝酒,一同杀敌的,他虽不善言辞,却是一个大好人,他来许都,我是高兴的,却也遗憾没有机会与他并肩作战。
所以,你替我圆了这个梦吧,多照顾照顾他,别让这老实人被营里那些老流氓给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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