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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钟罩和玻璃心(第8页)

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

字,使得“我太阳”

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

这一绝笔的内容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

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

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

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字“背面还有哦。

我是太阳绝不是在骂你哦”

,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

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去”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

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

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于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

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

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

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

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赏。

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

我喜欢他的单眼皮,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

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

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是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的这种差别。

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的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

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

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

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是否付出了真心。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

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Park撕心裂肺地狂吼inthe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

我觉得Linkin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

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幽会了,我也没等到他。

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

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

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

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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