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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名字!”
他手握诗书,摇头晃脑的模样,实在可爱。
后来熟悉了,她不是没有问过,为什么读诗词歌赋时一定要摇头晃脑!
他宠溺的抚摸着她的一缕秀发,“这是因为学堂的夫子,都是这样教的,大家便跟着学。
呵呵,学着学着,也都是这样了!”
那时候他一无所有,有的也仅仅是身侧的几卷诗书,再无其他长物。
可人世间的生活,哪有做妖那么自在呢!
吃饭就已经难倒了她!
想要学着做人,想要学着做饭,可首先,她要学会赚钱。
为了他,一个狸猫竟也学会了替人洗衣缝补。
赚来的钱不多,她还要绞尽脑汁,费尽心思的给他舔些衣物,买新的诗词,做一顿丰盛的晚饭。
得红颜知己如此,他自然也是心疼,不时揉着咎夏那一双原本修长白皙的玉指,发誓道:“他日,等我高中状元,必将娶你为妻!”
她心中高兴极了,她不知道为**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可她却知道,若是真的做了他的娘子,她或许命不久矣了吧!
这些她不怕,她只怕往后再无机会与他朝夕相处了。
十年寒窗苦,他终于连中三元,上京殿试,可因为对着官场之道不熟,终究只是高中了探花郎。
衣锦还乡时,她还在替一户富人家做着绣活。
分隔几月不见,相思之情在心头搅动了那原本波澜不惊的湖面。
她试着做人,便是做的彻底,任何妖术都不曾使过一分,就算分隔甚远,她也没有因为思念就夜行千里去看望他。
她想,她也可以成为一个平凡人,成为他的贤内助。
而原来做人,真就不是那么难,短短几年,她已经完全学会。
她自认为,她会是一个好妻子。
当他骑着高头大马,当他着人八抬大轿,她开心的说不出话来。
喜娘在房间教了她很多夫妻之道,她羞红了脸。
一梳白头天地久,二梳子孙满堂彩,三梳永生不相离,红盖头,红彩烛,红纱帐,红喜纸,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这是她作为人来说,最开心的一天了。
挑起盖头,她就是他的妻,她这一生都将会为了他而绽放。
她以为,他们会一直幸福,可终究,她的身份,还是会有暴露的一天。
醉了酒,那狸猫的尾巴就会不由自主的露出来。
人世间的酒可是个好东西,不管你是什么妖,只要沾了酒,总会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喝的多了,便会不顾所以。
得意忘形怕就是用来形容她的。
他自是被吓的酒后七分醒,整个人呆立在一旁,酒盏落到了地上,也惊醒了她的荒唐。
“逸风,我,我不是有意骗你的!
你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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