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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巧。
他对着那歪瓜裂枣的滑稽玩偶嗤之以鼻,心想,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丑狗,都丑一块儿去了。
*-*
周笙笙到家时才发现,咦,她忘记把陆医生的外套还给他了!
她把它小心翼翼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心想中秋那天正好带给他。
失去大兄弟的罗密欧已经从悲痛中恢复过来,虽然热情大不如前,但好歹还是朝周笙笙扑了过来,这让她感到很欣慰。
然后它一口咬住周笙笙的拖鞋,将她往冰箱前面拽。
周笙笙这才明白,哦,它并没有和她和好如初,只是想吃猪肝拌饭了。
半小时后,罗密欧蜷缩在沙发边上啃盆子,她就坐在沙发上写日记。
周笙笙有写日记的习惯,虽不是每天写,但每周也会写上一两篇。
这样颠沛流离的人生,如果没有笔杆为伴,她怕她真的会忘记自己是谁,又曾经遇到过谁。
郑寻回来的时候已是凌晨,酒吧轮休的时间总是这样,他早已习惯昼夜颠倒的作息。
推门进去,他发现周笙笙还没睡,挑眉问:“在等我?”
“撒泡尿照照,再决定自己要不要想太多。”
周笙笙头也不抬,伏案咬笔杆。
郑寻一抬眼,发现门口的衣架上多了件男人的大衣,烟灰色,料子挺括,看着都不一般。
他心里一乐,随手拿了下来:“哟,给我买了件衣服?可以啊你,周笙笙,冲着这个,我决定原谅你的出言不逊。”
谁知道周笙笙忽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扔下笔记本跑了过来,一把夺过那件大衣:“撒手!”
然后小心翼翼地重新往衣架上挂。
郑寻嗅出点什么,眼神微眯,似笑非笑:“哟,不是给我买的?别人的衣服?”
周笙笙知道他在想什么,瞥他一眼:“都让你不要想太多了。”
“那男人谁啊?”
郑寻倚在门边,伸手摸摸大衣袖口,“这衣服挺贵的吧?看看这牌子,奢侈品店里的?”
周笙笙一把拍开他:“别乱摸。”
她回到沙发前,重新拿起笔记本,说:“电饭锅里热着饭,你再吃点吧。
酒吧里全是垃圾食品,你管好自己的胃,酒也少喝点。”
郑寻撇嘴:“都有野男人了,你还会管我的死活?”
周笙笙头也不回,搁下一句:“那你就去死好了。”
话题到这里终止了。
郑寻并没真担心周笙笙会和谁好上,对谁动心。
他太了解她了,自从十七岁那年她忽然开始变脸,少女心这种事就和她脱节了。
第一次变脸后,她惊慌失措地向他人寻求帮助,可除了他,没有人相信她是周笙笙,他们连听都不仔细听她解释,就武断地认定这是不知哪来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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