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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纪念他第一次跳墙还崴了脚,如此勇气可嘉,我最终是去了趟厨房。
见橱柜里还有些剩下的鸡汤,便下了两碗鸡汤面。
两个人蹲在院子里没敢挑灯,对着月光,将面碗端着小心翼翼移动。
吃东西的时候都自觉地缩着动作,留神四周,一大碗夜宵下肚,倒也相安无事,没生出别的幺蛾子来。
酒足饭饱之后,我带着季云卿去厨房刷碗。
前世也经常这样,我对下厨做些吃食还算喜欢,但就是不喜欢刷碗,便同他分了工。
堂堂贵家的小少爷,不多年后朝中如日中天的天师大人,他半俯身在水池边,挽起金银丝流云纹袖,一脸认真地绕着井绳。
看似纤细无力,肤白胜雪的手臂极为违和的提溜着个老旧的水桶,倒也生生单手提起来了。
而后一扭头问我,“水要放哪儿?”
我撑着头懒散蹲在一边,悠悠伸手往旁边一指。
见他晃悠提着水桶去了,抿了口茶水漱口,老神在在的:“你脚还好吗?”
“崴得轻,不碍事。”
季云卿想是养尊处优惯了,这劳作的活第一次做竟还有点兴致,任劳任怨的。
月下中庭,竹影三两如虚。
季云卿华贵的袍子在这样黯淡的光影下亦灼眼得很,回望我时眸子尤其的亮,恍似隐匿在云雾迷茫后的月,幽亮而靡丽。
这就是我喜欢了十年的人了。
我忽而重新意识到这点,精神顿时一震,浑身的懒散不觉收敛,默默将茶盏搁了,着手臂抱住膝盖,规规矩矩蹲好,好不容易想起端起我的矜持来。
方才还酝酿在嘴边教导他干活的话语,顿时忘得干净。
想要再换个话题开口时,又觉陌生隔阂刹那千丈,茫然无从下嘴,一时间只得瞅着他发呆。
也不知方才是怎么突然忘了那隔膜拘谨,原形毕露了那般久……
季云卿收拾完东西,心满意足的放着衣袖朝我走来,唇角含着浅笑,一副马到功成,春风得意的模样:“我便先回府了,明日午时,千万记着莫要忘了。”
我哦了一声,明白过来他这是要走了。
可怜我刚进入风月状态,他便就要走了。
随之起身,蔫蔫望了眼天边圆月,摸上那使我从容的钱袋:“嗯呢,忘不了的。”
顿了会,又仰起头,“可我觉着一个人蹲在墙角吃独食有点那什么,你要是觉着尴尬了,其实我可以陪你一起吃。”
“我可以站着或者坐着,作甚一定要蹲着?”
季云卿已经走到我面前,理了理身前的绶带,犹豫一会,也俯身倒了杯茶水,“不过你过来也行,你阿爹不骂你?”
我忙喜,“我翻墙过去,他不知道。”
他沉思一会,肃然,“你还会翻墙?”
我生怕他思维跳脱想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正要补充这其实是一门健康向上的技术,为了填饱肚子以及好奇心不得不学的。
他又来了一句,“这倒是个门好手艺,我同你请教一下么?”
我笑了,谦逊地摆摆手,“好说好说,明天去你家我教你,到时候你多练习练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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