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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天天的闹,黄三也受不了呀,于是,在多方的打听之下,可算是知道这个约翰什么约翰逊的,只不过,听说这个家伙跟我们华工也不对付,但没辙呀,自己不懂阿美利加的法律呀,只来能求人家。
尼利·约翰逊,是个非常讨厌华工的,他一直坚定的认为是华工抢走了白人的工作岗位,他们比那些个黑奴还让人讨厌,如果是以往,他是不会见这个华工的,不过,这次他还真的对华工感兴趣了。
只不过,这难听的英语,简直让人作呕!
“我当然是最好的律师了。”
虽然心里作呕,可尼利·约翰逊脸上可没什么表示,“这个案子我接了!”
“啊?”
黄三那可是惊讶极了,因为他真的是没有想过竟然会这么的顺利,不过,黄三可不是黄蓉,他是老江湖,“好马驰呀(how-much)?”
对呀,多少钱呢?
“200美元。”
尼利·约翰逊说出了他的报价。
“鹅买嘎!
(额滴神呀!
)”
这个价钱可是要了黄三的命。
“那你能出多少?”
约翰逊来了兴趣。
“飞扶梯!
(50)”
黄三可是够狠的了。
“shit!
不行,190美元!”
“塞死梯!
(60)”
“nonono,180美元!”
“兔马驰呀!
(太贵了)”
接下来,两个人就因为这次的律师费问题,你来我往杀的是不可开交。
后来在约翰·尼利·约翰逊的自传里,他自己写道,‘华工真的是一群讨厌分子,可是跟他们讨价还价,却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
最后,以100美元的价格成交,黄三这个家伙乐呵呵的回家去了,而这个尼利·约翰逊,他也是笑呵呵的。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想做这个李梦杨的辩护律师,就算这个华工不来找自己,也是如此,所以,这100美元,等于是白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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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新书三天乐,因为有些存稿,黑车也不多扯淡,能更就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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