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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晚的回忆,亦是苏清煜最珍贵的记忆。
多少难以忍受的日夜,他会将深藏在脑海中记忆的瓶子打开,取出其中一颗一颗美丽的记忆石头放在胸口,暖热它;攒在手掌中摩挲着,珍爱它。
生活的片段,点点滴滴,都是沁入骨髓中的魔债,怎么说还完就还完?
那个老尼姑对着自己说什么?
施主,执念太深,毁人毁己!
还请施主回头是岸。
他回头。
。
无岸啊!
因为打从死巷里遇见常晚,他就没有回头再看,他身后早就没有路!
心爱的女人站在那,他爬也要爬过刀山,游过苦海,站在她身边。
他缠着她十四年,以后还要缠着!
苏清煜牵起常晚的手,将这双历尽磨难的小手贴着自己的大手。
他的手大出她很多,指节分明,好看的很。
长长的手指与她的指头交叉缠绕,放不开。
傻女人,瞧,我的手大你那么多,我已经长大,我二十有三,我可以背着你,守着你,给你换一麻袋的铜板,陪你一个一个落着数着,数到老,数到你白发苍苍,到我牙齿掉光。
一双丹凤眼里的执念又被苏清煜压下,转而变成满是盈动的温柔眷恋。
怀中的女人满头的汗水,眼角红彤彤的,嘴唇因自己刚才的痛扯肿胀发亮,像一颗饱满的樱桃让他忍不住再次低头轻轻尝着。
他揽着她,紧紧的锁在自己的怀中,四肢将女人瘦小的骨架盘住。
一只大手覆上昏睡的女人的小腹,丹凤眼眯成弯弯的月牙儿,那里面有一个家,有他有她还有他们的娃。
陪你那么久那么久,这一生,这一世,下一生,下一世。
永生永世,做你的男人,做你的丈夫,没有人能将你从我怀里夺去!
就算你,叫我白眼狼,叫我疯子!
他的回忆,永远比她的要多,因为在常晚背过身的时候,自己为她做了很多,很多。
那些肮脏的被压在记忆的最深处。
记忆再次将苏清煜拉回还是苏十一的时候,那一夜的记忆,是一颗黑色沉重的石头让自己藏在了五彩斑斓只下
。
。
。
。
。
。
“十一哥哥,这样真的可以吗?”
十一推着平板车,忍住右脚钻心的疼不发一言的继续向前走着。
“十一哥哥,如果这人再回来怎么办?”
“他不敢!”
十一回头,眼睛里能射出刀子来。
常宁瞧见了,小心脏一哆嗦,哼哼唧唧的哭腔立刻收住,低着头推着木板车吱呀吱呀的敢向东城门。
“嘿!
你们干什么的?!”
守城的士兵持刀赶过来,一脸凶狠的望着平板车上包着脑袋的男人。
“哇!
!”
常宁没见过亮刀子的人,憋住的眼泪哇啦啦的又留下来。
“呜呜呜呜!”
十一一下子就跪在士兵身前一把抱住他的大腿,脏兮兮的鼻涕和黑色的小手抓着他的裤子大哭:“我大哥为了救我被马车踢破了脑袋,成里没人救啊!
这人都不行了!
我要将他拉回老家去!
让他死也要归根啊!”
常宁立刻明白过来,也张开手臂抱住士兵的另一条大腿,将套在身上脏兮兮的布条往士兵身上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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