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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我有猎犬,谁不上工,猎犬去教训他们!”
高仲微微一笑。
“这猎犬是他前主人所养,你不怕这猎犬反过来将你也给咬死了?”
冯吕继续问道。
“猎犬晓得谁给它骨头,也知道谁是主人。”
高仲摇了摇头。
“有意思,若是这猎犬势力大了,跟他的人多了,你还不怕?”
冯吕笑了笑,摸着下巴继续说道。
“不怕,断了这狗的骨头,用不着几天他便饿下来,就露不出獠牙了!”
高仲揖手说道,面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冯吕沉默了,他皱起了眉头,想了一会,他又朝着高仲问道:“你什么都不管,你那亲戚占了你的土地你也不管?”
“内事不稳,何管外事?狗、仆相斗,如何对外?”
高仲摇头,先统一内部然后再去挑战外部,这样才能将能力发挥到最大。
“你难道就不能杀狗降仆,其后赶走你家亲戚?”
冯吕急了,讲自己心中的答案朝着高仲说了出来。
“冯老爷是不了解农家的事情,我便和你说说一个真实的案例吧。”
高仲叹了一口气,冯吕虽然聪明,但是太想当然了,于是高仲便是朝着他说道:“一农家分家,分作二户,家中二老跟着长子,且二老偏爱长子,将好田地悉数给了长子,次子只有差土,就连生活都难以维系……”
“你和我说这些有何用?”
冯吕看着张与可,涪州文坛都说这小子是天才、神童,怎么一见面却发现这孩子脑筋咋这么死?
张与可没有在乎冯吕的眼神,此刻的他端起了茶杯,面上却是挂起了笑容:“这娃子说的是他家的故事……”
“在田地面前至亲都信不得何况家仆,这家仆在我家是家仆,去了别家依旧是家仆。
若是杀了猎犬,家仆没了掣肘,万一我那亲戚见了给他们许诺更高工钱,反了我之后会分更多的土地,冯老爷你还认为我守得住这一大家业吗?”
高仲揖手,长叹一口气:“所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这是高仲这句话的中心思想。
魏忠贤也是这样,现在的大明究竟是什么模样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如果崇祯皇帝要在极快的时间内站稳脚步就需要魏忠贤,需要阉党。
冯吕沉默了,他重复着高仲的这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高仲若是这话在江浙说,怕是早就被东林党给骂的狗血淋头,甚至可能被打。
可这里是西南,西南文风不昌,别说什么党派了,他们一个文坛开会也就是反反复复的那几个,所以在阉党和东林党之间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赞同和反对。
“这娃子比你看的远,猎犬离不开主人,没有主人下命令,那猎犬是不会轻易下口咬人的。”
张与可笑了笑,然后朝着高仲挥了挥手:“高仲,你先去练字……”
“我懂了,兴许那魏忠贤在原职,哪怕只有一两年的时间,说不准对大明还是一件好事儿!”
冯吕忽然拍了一下脑袋,然后站了起来:“表哥,我且先回去了。”
说完冯吕便是急匆匆的跑到了牛车,尔后催着车夫快些,便离开了这里,朝着涪州城走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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