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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耶!”
魏春心中欢呼,能赢上一招,已经心满意足。
他有预感,等自己年逾古稀,儿孙满堂之时,今日胜这一招,仍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围观众人见魏春能胜一招,也多少有点吃惊,毕竟萧麦可是射杀红袍怪,助捕门掌旗诛杀屠村案真凶的高手,但转念一想,萧麦毕竟是瞎子:“我上我也行。”
当然,精神胜利法是一定要赢的,上是绝对不可能上的。
很快,第三回合开始,魏春又是一番抢攻,招式比第二回合更凶猛。
他毕竟是镖师出身,一身横练功夫,拳头又快又狠,普通人挨上一拳就得缓半天。
萧麦一边听声辨位,一边撤身格挡。
两人缠斗不已,脚下荡起了高高的烟尘。
忽然,他听到魏春的招式中间,出现了一个破绽,下意识地一掌插入其中,以手为刀,砍在了魏春的脖子上。
这一掌的力度,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刚好把魏春惊得后退数步,捂住了自己的脖子。
“承让。”
萧麦一拱手。
魏春长呼一口气,拱手道:“是萧少侠赢了。”
片刻后,周围响起了稀稀落落的掌声:“不错!”
“打得好!”
但亦有不合时宜的声音:“真到了战场上,哪有论拳脚功夫的?拼的都是兵器!”
萧麦还没有打过瘾,以他目前的功力,完全可以瞬败魏春。
之所以打这么久,是为了练习听声辨位的本领。
他发现,每当听到出招声后,自己总是先在心里勾勒出对方出招的模样,再根据对方的招式进行应对。
这就导致动作总是比对手慢半拍。
对付魏春这种,硬实力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自然是手到擒来,但换个跟自己差不多的,就没胜算了。
“还得接着练,要克服把听觉信号转换成视觉信号的本能,养成直接对听觉信号做出反应的习惯。”
因此,萧麦很渴望实战,向着刚才提议比试兵器的镖师说道:“拳脚也可,兵器也可,恳请阁下赐教。”
那镖师立即把头扭到一边,假装萧麦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同伴们见了,纷纷难掩嘲笑之色。
方镖头见此情形,心想扬风镖局的面子不能丢啊,于是站出来说道:“萧少侠是击杀红袍怪的大英雄,寻常人怎配与你切磋,还是让我老方来比划两下。”
听说方镖头要切磋,萧麦心潮澎湃:“好,多谢方镖头赐教。”
方镖头问道:“萧少侠擅长什么兵器?”
萧麦答道:“在下最擅长飞蝗石,也只擅长飞蝗石。”
方镖头顿时无语,心想比武用暗器,你这不是玩赖吗?
萧麦也有理由说的,跟瞎子比武,本身就已经够玩赖了。
“争强斗胜损感情,还是不要比了。”
这时,余秀的声音传过来。
“诸位休息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动身启程。
离京城,只剩两日路程。”
人群立即散去,方镖头也抱拳告辞:“真是太可惜了,改日再切磋。”
余秀又对萧麦说道:“萧少侠,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一段路,劳烦你多多费心。”
萧麦笑道:“离京城只差一日旅程,天子脚下,也会有贼人作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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