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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阴魂不散柳茹云(第2页)

“好。”

“晚饭还没吃吧,走,我请你吃大餐,我知道有一家牛排味道很不错。”

沈闲随即拉着导盲杖的另一端,带着王天奇出门。

王天奇立刻摆手:“我们随便对付一点就行,不用吃那么贵的。”

沈闲哈哈一笑:“今天算是团建了,既然是团建,那就吃好一点咯。”

两个人的团建?

王天奇苦笑。

似乎是看出了王天奇心中所想,沈闲道:“你是我工作室的第一个艺人,以后就是大师兄了,注定是要成为天王的男人,今晚必须要吃好的。”

二人已经走在了大街上,人行道上人来人往的,沈闲的声音又不小。

不少人都看着这对奇怪的组合。

尤其是听到了沈闲的话语,都好奇的看着二人。

王天奇虽然看不到别人的目光,但似乎能够感受到,觉得很羞耻很尴尬。

尴尬的藏在皮鞋里的脚趾都开始蜷缩。

但沈闲却是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眼神,依旧自顾自的说着,给王天奇画了一张又一张大饼。

沈闲是个很矛盾的人。

说他有社交牛逼症吧,有时候跟别人沟通,能发文字绝对不会发语音。

就如同跟周挽之间的沟通,很少去语音对话。

就算是有语音,也是压着嗓子的。

所以周挽见过沈闲两次,也没听出邮差和沈闲其实是一个人,当然,手机听筒有时候的声音也是有些失真的,所以没听出也是正常的。

但如果说沈闲社恐吧,他也并不怯场,碰到谁都能聊上两句。

甚至连公司的保洁阿姨,沈闲都能够跟她聊的很开心。

更不用说那些前台妹子了。

每个人都并不讨厌沈闲,很愿意跟沈闲说话。

其实沈闲这种人才是最难相处的,表面上对谁都彬彬有礼,但实际上却是不好接近和交心。

但一旦被沈闲认可,那沈闲一定会认真的对待。

比如柳茹云。

比如周挽,还比如现在的王天奇。

他唯一怕的人就是宁彩。

因为宁彩太冷了,压根就没有什么情绪,似乎任何事情都没办法引起她的情绪波动,似乎永远不会生气,也似乎永远都不会去关心人。

这种清冷的气息,让沈闲感觉浑身不自在,纵然她很漂亮,身材也很好,肤白貌美大长腿,但在面对她时,有种被阉割的感觉,丝毫提不起兴趣。

“你女朋友既然已经走了,这几天你就住在我家里,这两天我给你找一个经纪人,到时候,这样你的生活也方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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