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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发现这是一个苦命人,是个私生子不说,妈妈更是在他七岁的时候就因病离世。
前身就此流浪。
至于那私生子的父亲可从来没有管过他,连问都没有派人问过。
原身对其恨之入骨。
不过一个小孩子想要生存下去艰难的很,是靓坤罩着他,给他饭吃。
等到靓坤加入洪兴混了社团,原身也跟着他出来混。
两人的感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上的。
要不然,原身也不能为靓坤以命换命,舍身挨刀。
确实是以命换命!
原主已经身陨,要不是林枫穿越而来替代了原主的灵魂,这具身躯想要站起来都不可能。
穿越者必备有金手指。
林枫的金手指就是情报系统,也多亏了系统付出大量的能量修补身躯,要不然林枫估计得瘫倒床上一辈子。
林枫站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只觉得神清气爽。
抬腕一看,呵,已经是晚上六点了。
“这才是古惑仔该有的生活啊。”
林枫晃晃悠悠的下了楼,迎面就遇见了靓坤。
“阿枫,你让小富去买鞭炮做什么?”
林枫张大了嘴巴:
“坤哥,你是地理鬼吧?这种事情也知道啊?”
靓坤轻轻拍了他一下,
“我是关心你!”
“一会儿去吃饭?”
林枫马上道:
“你是大佬你请客!”
靓坤无语道:
“好歹你也是旺角社团的大老板,这点钱都不出?”
林枫直摇头:
“我不缺那点钱,可你是我大佬,咱俩在一起吃饭,哪里有弟佬结账的?”
靓坤无奈,只好道:
“行行行,我来买单。”
林枫眉开眼笑:
“那我得多吃点。”
靓坤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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