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阅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家里遭贼了(第1页)

没穿来前,她跟着师父除了学古医,还学古武,可惜她古武方面天赋不算高,没法像师父那样以一敌十,最多以一敌五。

不过以她现在的身体素质,别说一敌五,就是一敌三都够呛。

但她轻身功夫和暗器学得很好,连师父都夸她有这方面的天赋。

宋芸拿出从系统商城花100星币兑换的麻醉剂,很小一支,量最多只有3毫升。

不过这麻醉剂可不是普通的麻醉剂,按商品说明上的标注来看,一毫升麻醉剂就能麻倒一头大象,足够用了。

随手从晾衣绳上扯了块晒乾的手绢,滴出一毫升麻醉剂在手绢上,拿着手绢进屋,先在宋卫国夫妻鼻口捂了一下,夫妻俩立即睡成死猪。

接着是宋宏伟和宋珍珍,轻捂一下就全部睡死过去,哪怕现在在他们耳边打雷也醒不了。

宋芸将手绢收进储物格,径直走到宋珍珍睡的床边,将她放在床底下的皮箱拖出来,果然,皮箱里的钱票所剩不多,只剩下一百块钱和少得可怜的几张票。

在原身的记忆里,宋卫国和李淑兰可不是什麽大方敞亮的人,知道宋珍珍身上有钱后,怎麽可能会不想办法搜刮走,能给她留一百已经是天大的情面。

宋芸将钱全部收走,箱子里就剩一些衣服,她翻了翻没找到什麽,正要关上箱子,突然察觉到箱子里有一点异响,像是有什麽东西滑动了一下,很轻微,要不是她感知敏锐,还真发觉不了。

宋芸眼睛一亮,看来这箱子里另有乾坤。

仔细摸索一会後,果然找到一个暗格,暗格外用尼龙布封着,要不是事先知道有暗格刻意找,还真很难发现。

撬开暗格后眼睛又是一亮,竟然是成套的翡翠首饰,还是种头极好的帝王绿,这要是放到後世去卖,怕是能卖出天价。

还有几件份量不轻的金饰,宋芸都一并收走。

搜刮完宋珍珍的房间,宋芸去到宋卫国夫妻俩的房间。

原身在这个家里生活了十八年,自然知道宋卫国和李淑兰藏钱的地方。

一个正方形的铁皮盒,藏在衣柜底下的缝隙里,很隐蔽,拿出来费劲,放进去也很费劲,原身也是在打扫屋子时无意中发现的。

打开铁皮盒,里头果然装了不少钱票,她数了数,钱有一千三百五十三块,看样子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从宋珍珍手里刮来的,还有一个存摺,存了九百块钱。

宋芸自然不会客气,钱和票全部收走,哪怕那存摺她拿了没什麽用,也没留下,全部收进储物格。

将空铁盒踢到一边,宋芸的目光落在了屋里的大衣柜上,她记得年前李淑兰找人换了些棉花票,买了二十斤棉花,做了两床大棉被,就收在衣柜里。

打开衣柜,里头可不止有两床新棉被,还有他们原先盖的旧棉被,宋宏伟的被子也在这里面,垫的盖的加两床新的,一共六床棉被,宋芸没有手软,全部收走。

只剩一半空间的储物格放进六床棉被后就没剩多少空间,宋芸又将李淑兰放在柜顶的暖水瓶收了,这才心满意足的原路返回,翻窗出去后,她顺手就将有可能存在脚印的地方用破布擦了一下,确保没留下痕迹,这才隐在夜色中悄然回了招待所。

次日一早,纺织厂家属院筒子楼里传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瞬间将整栋筒子楼的住户都叫醒,以为出了什麽天大的事,立即有人冲到宋卫国家拍门。

“老宋,出什麽事了?快开门!”

邻居越聚越多,宋卫国终於开了门,脸色铁青,怒不可遏。

搜书名找不到,可以试试搜作者哦,也许只是改名了!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丹仙

都市丹仙

沈南,千年前的炼丹宗师,渡劫失败。重生于滨海市,附身在一个因生活失意而自杀的青年身上。失传的绝世功法各种神奇丹药再现当代修真界。且看重生的沈南纵横华夏,除恶降魔,成就绝世丹仙!...

明朝第一驸马

明朝第一驸马

新书铁血大军阀已经上传...

特种狂兵在都市

特种狂兵在都市

特战队长代号至尊,归隐都市,化身律师,别人用嘴,他用铁拳,本想混吃等死,奈何琐事缠身,踩恶少,杀仇敌,拳倾绝色,血入柔情。...

婚外迷情

婚外迷情

出差半年回家,却发现家里的门锁换了,娇妻身上类似吻痕的红肿被人写下名字的丝袜遗落在家中带有某人名字的钢笔...

大宋昏君

大宋昏君

穿越大宋成为宋钦宗赵桓。杖责文臣的屁股,打武将的板子。选秀女进宫供我嘿嘿嘿,三纲五常在我眼里就是个屁。要命的是我还亲小人,远贤臣。人们背后都叫我狗皇帝。可你们怎么不去想是我把金狗赶出了中原,是我整顿朝纲,你们为什么还叫我狗皇帝有为,我是不是狗皇帝你说。陛下,我不敢说。不说诛你九族。好吧。皇上,你确...

妖孽男配逆袭

妖孽男配逆袭

配合国家严打,文名不能粗线鬼畜2个字,所以暂时改名为妖孽男配逆袭文案如下谁说穿越重生这事只有女人能做,他个大老爷们也照样in了把。上辈子连男配的边儿也没摸到,就被三震出局,挂了。穿越之后,重振雄风,卷土再来。瞧他如何一步步逆转剧情,屌丝变王子,扑倒女主,荣登男主宝座。oYES!oYES!oYES!oYES!苦逼女主VS鬼畜男第一回合做出这样的事,你还敢硬着头皮来见我?她伸手指着他,怒道。他恬不知耻地一把握住,不硬着头皮,那你说,我该硬着什么来见你?第二回合你为什么总跟着我?因为等了你66年。他回答得理直气壮。她顿时笑喷,大哥,我今年才26岁,66年前,我妈都没出生!第三回合她不解,为什么他会带自己去找一个近90岁的糟老头。选他还是选我?他问。跟我走,还是留下来跟他过?他继续问。决定爱他,还是爱我?她还没回答,一边的老头就忍不住发飙了,中气十足地吼了声,弗里茨,你够了,别欺人太甚!总结一句话一见鬼畜误终生favorite1colorFF3399fontweightboldborderstyledouble欢迎喜欢本文的姐妹们加入群235425661敲门砖文章中喜欢的人物想知道鬼畜上辈子的恶劣行迹,请点这里推荐好基友的文favorite1colorFF3399fontweightbold渣红的高干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