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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潜心修炼(第2页)

但是现在不但会应声而裂,而且手掌丝毫无觉疼痛。

当日就是因为身子柔弱,才会被史阿凌空一脚踢得大腿骨脱臼,换做今日,或许最多只是略微红肿。

然后受益最深的是轻功,运气纵身一跃,速度和高度提升了一半。

倘若再打造一些简易辅助工具。

这天下不管是深宫大殿,还是高不可攀的城墙都随他自由来去,甚至是那深不可测的悬崖,也未必能难住他。

当奇经八脉打通之后。

王越开始传授剑术。

剑,为百兵之祖,相传创自轩辕之时,有书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

剑,又名百兵之君,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

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

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

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七十二路忘情剑。

王越的成名剑法。

后世剑法分重剑和轻剑,王越的忘情剑法却变幻莫测,不拘一格。

或举轻若重,大开大合,横扫四方,势若奔雷,去如狂风。

重剑一出,石破天惊,山崩地裂,既能击穿大将军的铁甲,也能刺穿风中的柳絮,以气力取胜。

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剑光如电,瞬息制敌。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当你还在惊诧于剑光的灿烂时,剑尖已经刺入了你的身体。

轻剑唯快、准取胜。

或举轻若重,以力卸力,四两拨千斤,不求伤敌,只求自保,剑光如墙,尽护全身要门死穴,纵遇武力强于自己数倍者,也能全身而退。

学剑容易,但是要想成为真正的剑术大师,先天条件远胜后天的努力。

王越成名二十年,看中的徒弟不过三个半。

半个是徐庶,天资聪颖但是体格一般,只学了十六招便弃武从文;一个是赵云,看到赵云时,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无论是悟性还是体格都是上上选,谁知他学到三十六招却突然不辞而别,去找童渊学枪;一个是史阿,虽然悟性不及赵云,却也是块不错的材料,可是耐性太差,所有剑式全部学会却都是囫囵吞枣,只得其形未得其神,在京师中赢遍一干纨绔子弟便自以为天下无敌,投靠了袁隗期望能谋得一官半职。

当他遇到刘协时,他突然就像一个玉匠捡到了和氏玉,一个琴匠遇到那块焦尾的桐木,恨不得将刘协训练成天下第一剑客。

一切都出乎王越的意料之外。

七十二路忘情剑,刘协只花了三天就学会了所有招式。

七十二路忘情剑,以折人之威为胜,伤人为其次,杀人再次,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不动杀气。

然而刘协却剑剑夺命,招招追魂,融合了他以前做杀手的剑法,每一击必取人之性命,每一剑都充满无边的杀气,每一招都盈溢着死亡的气息。

这不是单纯的剑客之剑,这是顶级杀手之剑与剑神之剑的完美结合。

利剑不出则已,一出则必饮血而归。

剑出无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王越眉头紧皱,这小皇帝为什么会有这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

难道若要天下安定,必须以杀止杀?

他想起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想起威震天下的汉武帝。

心头终于明了。

雄霸天下的千古帝王,无一不是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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