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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君亦在周围溜达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在一间破旧的小旅馆里找到了那辆电动车,也看清楚了车头上插着的那个旗子,写着的是新悦大饭店。
这间饭店在q市的知名度还是挺高的,消费水平让边君亦以前的时候想都不敢想,也就是在姐姐参加工作升了两回职后,才去那里吃了顿饭表示庆祝,结账时,刺眼的四位数,让他就此记住了这家基本上于黑店差不多的饭店。
原来她一直在那里上班,自己如果今天遇不到人,改天可以直接上门去找她。
就在他想离开赶去学校的时候,就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本来旅馆这种地方,说起来就有些暧昧,不过他看着那个女孩是骑着饭店里边送外卖的电动车来的,只以为是有客人点了外卖没往别处想,没想到,一个老得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搂着她走了出来。
那个女孩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一直没抬头,但却没有半点拒绝的意思,而且前前后后算下来,女孩儿进到旅馆再出来,中间至少隔了20分钟。
20分钟啊!
干什么不够!
?贱人!
有一个当*吗?服务员的工资难道不够生活吗?偏偏要出来卖,真是自甘下贱!
他亲眼所见的这一切,总不会再是假的了吧?他一路跟着这两个人,有好几次都想冲上去给那个不要脸的男人一拳,却只能生生忍住,女孩如果不乐意,这大庭广众下,还能任由个比她老许多的男人这么又搂又抱么,自己冲上去恐怕她还会觉得他多事吧。
边君亦再次体会到了心碎的感觉,这一次是彻底碎成了渣渣,再不会有任何的希望了。
蛇鼠一窝,他果然还是看错了她。
接下来几天他都有些浑浑噩噩不在状态,可是他满腔的愁绪不论说给谁听谁都没有时间。
母亲只会关心他吃饱穿暖,姐姐更是一心扑在她的儿子身上,至于姐夫会关心他,只能等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从小到大,他一直都是众人的焦点,在家里姐姐陪着他转,在学校也很招女孩子的喜欢,小的时候被同龄的孩子欺负,姐姐会不要命似地去找这些孩子的家长算帐,如此再三,便再没有人敢欺负他,他过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就是他为数不多的几次被人忽视,结局也都很完美。
可以说,那个不知道名姓的女孩,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义上的完全失败,他是能够忍受失败的人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熊熊火光映照了半个天空,他站在一个安全的距离上,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火是他亲手放的,保证这一场大火可以烧干净所有他曾经在那个女孩的宿舍里留下的痕迹,连同她的生命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同样的,他失败的污点也就不存在了。
为了伪造意外失火的现场,他颇费了一番周折,没敢使用太多的助燃剂,只用一个小小的煤气灶,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这场大火,才终于从那一点点的小火苗变成了燎原之势。
就算是之后消防人员调查,也只会以为是蒋小花在炉子上坐着水壶的情况下,不小心睡着,时间久了,壶被烧干,才酿成的惨剧,与他又有什么相干。
这种事他做得轻车熟路,以至于连最初害怕的情绪都没有了,以他的高智商,想要骗过警察,易如反掌。
他知道他应该离开了,可是平生第一次,他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自己的杰作,一次又一次杀人,一次又一次可以逃避警方的打击制裁,他的自信心空前膨胀,他相信以他的伪装,以及表演天分,可以保证在任何人面前都天衣无缝。
管秋红死的时候,他知道自己会被怀疑,故意在所有人都睡着了之后,跑去厕所冲了一个小时的冷水,果不其然后半夜开始发高烧,缠绵病榻许久,成功扮演了一个经受不住打击,满怀内疚的普通大学生形象,又小心翼翼地清除了自己编写的那条小程序,任警方就是再聪明,也找不到证据来指证他。
管秋红是他做的最冒险的一次,但他却享受这种刺激的感觉,就是推仇欣悦下山,或者故意闷死小佳,都没这这种快感。
他开始爱上一次又一次充当他人生命主宰的机会,他就像一个活生生的死神,高举着镰刀,收割着他认为必须要死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能违抗他,不能与他抢夺其他人的关注,更不能背叛他,不然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他的生命中,只有他自己可以为我独尊,其他人都是陪衬。
耳边突然传来刺耳的婴儿啼哭声,边君亦过神来,盯着客厅的背景墙,在这堵墙的那边,就是那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子。
那小子已经严重地挑战了他的地位,他不能容忍,却没有任何办法接近。
姐姐看儿子看得严,那小子一天天的长大,也一天比一天更烦人,边君亦正在伺机而动,所以才会不顾姐夫的白眼,住进了姐姐家,只要这个小子不在了,母亲和姐姐还会像原来一样疼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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