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师弟你死得好惨啊!
我们相识虽短,但情意深重,早已将你当做了自己的亲弟弟!
你若泉下有知,还请把那些金条下落告诉……”
“差不多得了!”
秦霄在他背后出现,一脚就把情谊深厚的师兄踢进了房里。
“啊这,师弟没死啊?!”
陈青云连忙起身,丝牙咧嘴的扒拉下身上的血块肉块。
秦霄简单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最后说道:
“那赵家公子的表兄是朝廷命官,应是看我命贱又毫无背景,还坏了他好事,想把我顺手杀了,还好我技高一筹。”
陈青云啧啧称奇:“师弟这身手可以啊,和当初的大师兄有的一拼。”
他倒是对房里的血腥惨状毫不在意,毕竟是个大夫,什么场面没见过。
“要是大湿兄二师兄在医馆里,谁敢来犯?也就欺负欺负我们两个小辈罢了。”
陈青云脸色一正,严肃道:“今天就不开门了,你好好养伤,医馆里的药草随便用,我要进宫把这事告诉我爹,看看能不能讨来些保命器物。”
然后他把医馆内的一片狼藉清理干净后,就马不停蹄的进进宫了。
医馆里就又只剩下秦霄。
“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来了,光天化日当街杀人是要被砍头的。”
秦霄没有穿衣服,而是用白色纱布裹住了伤口,又在肩膀上斜着绕了一圈,使自己露出半个胸膛。
看着略微成型的肌肉,他觉得自己颇有那种前世仙侠剧里,受伤大侠不卑不亢的风范。
他来到楼下,搬了张躺椅坐在医馆门前,晒太阳。
“可惜,失手了,直接把人给搅碎,连众生相都看不了。”
秦霄叹了口气。
随即想起师兄陈青云的话语,又不免摇了摇头。
在古代,其实学医的人地位很低,不仅士大夫阶层的人瞧不起他们,就连一些医术精湛的医者,都以自己的职业为耻。
比如神医华佗就说过:
“本作士人,以医见业,意颇自悔。”
治病时,地主豪绅对你客客气气的,叫上一两句神医,那是给你两分薄面,你也不要太当回事。
往后见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若是一个没治好,没准人家还会迁怒于你,说什么庸医无德,见钱眼开。
往年就有个御医,给个征战十余年的大将军子嗣治病,一把脉就说,这病已入膏肓,根本无可救药。
大将军不管,御医好歹给他儿子续了一年命。
第二年一开春,儿子死了。
“你这庸医,连病都治不好!”
咔嚓,御医脑袋落地。
她车祸昏迷,未婚夫横空出世,将她带到他的别墅,细心照料,精心呵护,将她捧在手心放在心尖上。别人辱她一句,便百倍还之!心肝儿,还满意吗?嗯他叹气,我的心肝宝贝啊回应他的只有身旁宝贝的呼噜声。...
幻想乡,幻想乡是个好地方啊。少年怀中的幼小吸血鬼伸出白皙的小手,想要去触摸外面的世界。芙兰乖,大哥哥会带你出去的。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手臂挡在了芙兰朵露的小手前面,于是宛若崩塌的建筑,蛛网状的裂纹蔓延开来,让少年的半个身子化作了无用的碎肉。没关系,不是芙兰的错。用仅存的右手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少年散落的身...
某夜。一男与一女对峙于浴室。陆先生,我错了。哪儿错了?我不该咬你,砸你,误会你。男人目光阴鸷,步步逼近,你还误会我了?女人点头,粉嘟嘟的睡衣上全是水渍,明亮的眼仁乖巧耀眼。误会我什么了?误会你爱上我了。男人面容矜然,看着被逼入墙角的女人,木小瑾,你怎么这么笨男人说罢,目光渐柔,将全身湿漉漉的女人拥入怀中,我就是爱上你了。...
吐气成云三万里,潜身隐迹入深渊。nbsp一朝奋起摇清浪,搅动风雷上九天。...
魇魔,由来自古,以人梦境为巢,以人灵魂为食。nbsp然,猎人魂者,人亦猎之!nbsp在猎魇的战场上,沈浩是一位怪咖,没有超凡智商和细密心智的他,是一个相信...
她是靖远侯府嫡女,却是世人口中相貌奇丑废物至极的蠢材,被薄情寡义的未婚夫一纸休书弃如敝履一次意外,顶级雇佣兵华丽穿越,痴傻嫡女浴火重生两厢纠缠,她变身医毒双绝的天之骄女,意外杠上先帝钦笔御封堪称完美的宁王。三番偶遇,四次试探,竟惹来一场莫名其妙的赐婚高贵优雅灵力修为无人能及的王爷却成痴傻废柴的未婚夫。天下大哗!当真相缓缓解开,谁又能知这场赐婚的背后居然是一个惊天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