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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如重重迷雾,被一丝极端危险的直觉蓦然刺穿。
这时突然只听蔡麟突然叫起来:“老板!
技术队追到年大兴的手机定位了!”
“在哪?”
“稍等我先看看,定位在——在……”
蔡麟声音一顿,蓦然轻了下来:“……华哥,目标离你直线距离一百二十米。”
步重华心神一沉:“发给我,快!”
“在那边!”
“追!”
吴雩在屋顶疾行,三步并作两步跃过屋檐与墙头的空隙,犹如月光与霓虹交错中的猎豹。
马仔们在窄巷中一窝蜂地追上去,但你推我挤根本追不上,混乱中有人大叫:“刘哥他要跑了!
怎么办?!”
姓刘的咬牙切齿,那只缺失的残臂举起又放下,放下又举起,断口仿佛再次生出了被活活剁断的感觉——其实那瞬间是没有痛觉的,因为刀刃太快,神经来不及将痛觉反应给大脑。
但那任人鱼肉的恐惧绝望,以及足以将半个身体冻僵的森寒刀锋,却永远刻在了灵魂里,时至今日都仍然能让他感觉到剧痛。
“是哪只手?”
他还记得自己被按在布满灰尘的水泥地上,那年轻人蹲在旁边,眉眼五官还是非常清晰,但眼底坚冰似的沉静却已经跟监狱里那阵子完全不同了,他问:“是哪只手摸的?”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的反应了,应该是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嚎哭哀求。
但年轻人无动于衷,拿刀比划了一下,真的只有一下。
“行吧,”
他说,“既然你说不出来,我就随意了。”
姓刘的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卧薪尝胆,辛苦筹谋,熬过了这好几年的大牢,还没来得及出去东山再起,就先被砍掉了一只手。
他也没想到当年那个成功越狱偷渡的年轻人既没有死在缅甸,也没有混成一方枭雄,而是又回来了,还横跨大半个中国来到华北腹地,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面前。
“不能让他跑了,决不能再让他跑了……”
姓刘的牙缝里嘶嘶吐着凉气,然后心一横,摸出手机:“喂!
‘三头眼’?”
对面立刻叫了声大哥。
“带人从外包抄,把那小子给我堵在巷子里弄走!
记住,弄不走就弄死,不能留活的!”
“明白!”
姓刘的狠狠摁断电话,眼一横瞅见跟在后面搓手的年大兴:“你他妈也去!”
年大兴倒也灵光,不用他说第二遍,立刻麻溜从地上拣了根撬棍,杀气腾腾握在手里:“是!”
警车冲过街角,疾驰而至,齐刷刷停在即将拆迁的棚户区前,随即蔡麟带着三四个刑警跳下车,举着步话机急匆匆冲进七拐八扭的羊肠小道:“老板小心!
我们到老昌平区了,随时可以支援!”
半塌的围墙下只听水沟哗啦作响,步重华侧身隐在砖墙后,轻声说:“目标在我两点钟方向五十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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