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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书房的窗户突然被一团黑影从外面撞开。
残暴且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是返魂尸中的精锐——变异魔童!
陈勾瞬间从沉思中回神,陨落之光引来的第二波客人到了。
但不是他苦苦等候的昆兰,而是血祖的爪牙!
显然,他从来没有交易的想法,直接抢夺才是他一贯的作风。
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六只!
足足六只身材矮小,但面目狰狞,速度奇快的魔童直接从窗口跳跃进来。
“嘶嘶……”
房间内,响起恐怖的怪叫。
魔童与其它返魂尸不同,他们从不直立行走,取而代之的是四脚着地的猛兽姿态。
爬到书柜、雕像乃至吊灯等各个制高点,围绕着眼中的猎物打转。
几秒钟的时间就把陈勾和亚伯拉罕包围。
“血祖怎么培育出这么多魔童的,难不成整个纽约的聋哑儿童都被他一网打尽了?”
陈勾思索之际,亚伯拉罕已经直接冲向最近的蹲在书桌上的魔童。
他拔出藏在拐杖里的银剑,登时整个房间的空气为之一肃。
那只魔童在最后一刻跳了开来——他的动作机敏又迅速——但亚罕拉伯也展现出与年龄不符的矫健和迅猛。
并且他经验丰富,似乎料到魔童的下一步动作,银剑偏离三寸,早就在魔童闪避的方向等着。
当魔童感觉到危险时,剑尖已经划过了他躯体的侧面。
这一剑切得够深,足以让魔童结束跳跃的动作,踉跄着重新落到书桌上,伤口涌出白色血液。
返魂尸很少会感觉到肢体的疼痛,但如果攻击的武器是银时,他们就会疼痛。
于是受伤的怪物扭曲身子,抱住了侧腹。
就趁着它注意力不集中的刹那机会,亚伯拉罕猛地挥剑,沿着魔童的下巴划去。
魔童本能的向后仰头,看起来剑尖已经够不着它。
但就在这时,银剑前方突然出现一只白色的狼头虚影,一口咬住魔童的脖子。
立刻在瞬间让他的脑袋跟脖子和肩膀分家。
下一刻,头颅掉在书桌上,然后又滚到地板上,断口处竟然光滑如镜。
旋即无头的尸体则“砰”
的一声,硬挺挺向后倒下。
在陈勾看来非常难缠的一只变异魔童,就这样被亚伯拉罕轻描淡写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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