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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他上辈子也是这么做的。
我没办法干预历史的进程,无力改变旁人的命运。
但这顺水推舟的人情,我总要让他记我一笔。
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只想让杀死纪凌修的那个人付出惨痛代价。
无论那个人的命运时间线是怎样的。
我都不顾。
让他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儿,是我唯一目的。
汉城虽没有平京城繁荣,没有彦海声色奢靡,但他基建扎实,有省城的气派敦实。
姜常卿将总首送回府邸,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给宁帅打了电话,汇报了施小姐的决定,宁帅什么都没说,便挂断了。
施小姐既然自愿跟随总首大人,那便作罢。”
我没吭声。
他走了两步又回身,补充了一句,“宁帅将我留下,便是让我看好施小姐,别出了岔子。
人生路还长,施小姐保重。”
“您保重。”
我微笑。
他们似乎以为我自甘堕落了……
刚来汉城的那几天,总首掌心有意无意触碰我身体,依然有种浓郁的滑腻荒淫味儿,但他循序渐进,一副道貌岸然关怀我的样子,怕我寻死,总开导我。
我在汉城玩了半个月,将总首大人最宠爱的女儿爱玩的地方全都溜了一遍,他白天陪我疯跑着玩,晚上陪我吃饭,我吃的东西皆是他女儿爱吃的东西。
一到晚上,我就藏起来了。
第二天白日再现身办公大楼外,他训斥我不该夜不归宿,我穿着洛可可风的裙子,扎着两条麻花辫,说,“想吃柿霜糖沾嘉庆美食街南路大排档的芝麻油。”
他吹鼻子瞪眼,却一脸宠溺,陪我去大排档的时候,他追不上我,喊我,“囡囡,爹爹这把老骨头跑不动了。”
这句话喊我,他自己都愣住了。
我明知故问,“囡囡是谁?”
他讪笑。
上一世总首死后,说书人经常讲他荒唐混乱的私生活,囡囡是他内心唯一的净土。
囡囡是他跟原配生的女儿,忠厚孝顺,天资聪慧。
原配死后,他将这女儿宠上了天,父女俩感情非常好,可惜囡囡16岁那年早夭,总首每每想起这个女儿,总伤感落泪。
他喊完这句囡囡以后,我夜晚便敢在汉城大饭店的客房留宿了,我抱着他女儿生前最喜爱的棕熊玩偶,他触景生情,长叹一口气,蹉跎着背影离开。
小方问我,“微姐,你这番折腾干啥呢?”
“前些日子他对我还有非分之想,我不敢夜里留宿这里。”
我绣着一双帆布鞋,“所以一落夜就藏起来了。
白天带他出去串回忆去了。”
“你不怕他对你用强的么?”
我从腰间抽出一把小手枪,“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大不了一死,对不对。”
当他唤我囡囡的时候,我便知道自己成功了,没必要躲,他看见我就想起他最疼爱的女儿,内心难过,无心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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