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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诺和安安进去的时候中央舞台上表演的是一个新乐队,林语诺目测他们的年龄不会超过二十岁,但长得都很帅,所以中央舞台下方也聚集了很多迷妹随着歌曲进入高潮而跳动狂躁。
上大学的时候,学校每年都会有举办一场音乐节,那个时候林语诺总会拉上卫辰去听,林语诺很喜欢零金属乐队,她喜欢他们空旷的嗓音和总是让人听了就感动到想掉泪的歌词。
卫辰喜欢翻墙男孩乐队,喜欢他们的嘻哈风格,也喜欢他们带动起来的气氛。
安安要了两杯血色玛丽,递给林语诺,林语诺开始有些想拒绝。
安安似乎也知道林语诺的心思:“喝吧,鸡尾酒,轻度不会醉人的。”
林语诺接过来,喝了一小口,有些甜,看来这次安安并没有骗他。
“林语诺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吗?”
“我每次失恋都会来这,喝上几杯酒听上几首歌。
这里的歌很好听,不像其他酒吧,这里的歌有的很平缓,可以直击你的心里。
“林语诺,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
其实不用你说我都知道,这些年我父母也这样说我。
可我真的很爱他,以至于我后来所有的男朋友都和他那么相似。”
安安的声音开始变得有些哽咽。
对,她真的很爱他可是他不知道。
“上大学的时候,大一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大三的学长。
我每天穷追不舍的跟在他身后,跟的久了他也发现了我的存在。
可是后来他,他竟喜欢上了别人。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了如今这样的模式,一开始我只是想气气他,后来才发现原来一点用都没有。”
安安和林语诺都不说话,喝着手里的血色玛丽。
舞台上乐队唱着歌,台下人们的跳动着,和她们形成鲜明对比。
是啊,这世上总有些爱我们无法得到,当我们想努力争取,到最后受伤的还是我们自己。
“安安,其实我也喜欢过一个人,不过那个人后来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不过,他现在回来了,我还该怎么办。”
林语诺借着酒劲说出了,这些天一直藏在她心里的话。
安安有些喝醉了,举着酒杯:“拿下他,吃了他。”
林语诺把安安抱住,抱得紧紧的。
“那个男孩未曾走远
记忆里纯白色球鞋
操场上谁的笑脸
还忘不掉。”
舞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一个带着副大眼镜的女孩,弹着吉他唱着淡雅的情歌。
“那个男孩不曾出现
可心却被他牵远
还是不知何方
我在寻找
一个方向。”
舞台下的林语诺和安安喝着酒,随着女孩的曲调哼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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