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想还是写一个后记吧,也算是有始有终。
四年的时光,键盘的敲击声如果堆砌起来不知道会有多少分贝……
这本书走到今日也算正式画上句号。
四年的时间发生了很多变化,篇幅、文风、剧情、甚至故事基调。
我本人也从一个性格相比年龄幼稚的人步入而立之年,开始在迈向不惑的路上负重前行。
很多时候,笔锋上的转变也是作者思想的转变。
说真的,我非常感谢这四年来的写作,虽然很累,大体枯燥,然而正是这份磨砺,让我从一个浮躁、任性、迷茫、没有目标、思想的人变成一个相对温和、谦虚、有精神追求,价值追求的人。
这是写作赋予我的最最珍贵的精神财富。
我一向认为作者是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因为我们的每一笔每一划都有可能影响看书的读者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尤其是那些年少的读者。
正如有些书友不同意作者的观点,不惜谩骂,愤怒。
正如有些书友会不由自主维护那些被自身认同的观点。
当然,在这件事上也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曲高和寡,知己难求的道理。
对于那些抱着不满与对抗心态的一些朋友,我只能说一句,抱歉,我无法写出你想看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或许……是任性吧。
我必须依靠稿费养家糊口,依靠平台生存,但是最起码……请让我保留一分作为文学民工的尊严,不至让我或许拙嫩的文字披上绝对商业化的外衣。
那些陪我走到最后的书友,这里诚挚的说一声谢谢。
这是一份认可,也是长达四年的陪伴。
煽情的说,这本书是我的孩子,也是你们的朋友,不是么?
今天,它完结了。
正如孩子长大了总会有自己的生活,会从习惯有他的家庭里搬出去,对于我,也对于你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种寂寞感吧。
那份烦躁,那份伤感,那份不满……更多的是这份寂寞感的表现,对此我很理解,但是不打算道歉。
因为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没有别离就没有团聚,人生总是这般。
好了,矫情的话讲完,说点实际的。
关于本书更多的番外我不打算写,因为结局基本上照顾到了每一个有戏份的剧中人物。
有的书友说最好写个唐舰长回去后同几位红颜知己一起生活的完美结局,我觉得后面的事情还是留给大家自己去想象为好。
坦白的说,这个结局更像是一些大型RPG游戏的片尾动画,不能理解的话请仔细理一理终焉后面几个场景的情节设计与人物关系。
我在将近结尾的章节讲过两个词,过犹不及与意犹未尽。
对于前者的解释,快节奏的收尾过程已经很好地诠释。
有些书友因为没有看到最后的大战便给本书一个“虎头蛇尾”
的评价,我对此是很不以为然的,也可以说稍有恼火。
第一,基本上本书所有谜团我都已经解释清楚。
第二,主要与次要角色都有其后续轨迹。
第三,我一开始就将本书放入太空歌剧范畴,不是争霸文。
我不会让主角君临天下,更不会单纯利用星际系统这个要素让主角……或者说读者单纯的爽一把。
作为一位拘谨大叔,这种情节我真的写不来。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单纯从《银河护卫队》这部电影里你能切实体会到灭霸的强大吗?
毁灭者与异次元能量体,我本就不打算在这部书里细写,以后有可能的话,或许会有新的故事与关系链。
再来说“意犹未尽”
。
有多少人是因为意犹未尽,从而生出一种憋屈感在荧幕后面骂我呢?请允许我做一个无比遗憾的表情。
这种我填了绝大多数坑,又留下新坑,而结局细节需要你们自己脑补的模糊式收尾……怎么说呢,用狗血一点的话来讲,若即若离的暧昧才是最撩人的小妖精。
言而总之,就这样吧。
绷了四年的精神至此终于可以放缓些,容我先歇息一段时间。
此致。
敬那些我爱的与爱我的书友,敬我们一点一点逝去的游戏人生,也敬岁月里我们为之感动的瞬间!
(新书总裁老公,请宠我!已发)婚礼前一晚,未婚夫背叛,转眼,保镖成了兰城只手遮天的神秘大人物!大床前,她高调宣布,要么自宫还我清白,要么从此做我男人!男人俯身将她壁咚,好,这就满足你。从此,池欢从一个惨遭抛弃的落魄千金,成了最炙热可热的当红女星,只因她家尊贵的墨总高冷宣布,试试看,贴上我墨时谦标签的女人,谁敢动!...
一朝穿越入农家,花小麦表示,奔放的人生无须解释。 朝起炊饭香,晚来烹鱼虾,日子有色又有味,节操什么的,都是浮云。 二姐说,遇见好男人,便要果断扑倒之,...
人族仙帝赵君宇,遭受背叛,百族之战中壮烈牺牲。魂魄来到地球,重生在一个天生不举,众人嘲笑的废材大少身上。身具神奇术法,惊天医术,赵君宇从此强势崛起,杀伐决断,纵横都市。PS本书男主荷尔蒙爆棚,杀伐决断,欢迎追读。(新书我体内有仙府洞天已签约,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了!)...
一个草根驰骋仕途玩转官场的故事。激情梦想抱负,一位年轻大学生忧国忧民的正能量仕途之路!一步步走来,扶摇直上九万里,看天下,谁与争锋!...
天才驱魔少女专注抓鬼十八载,突然收到从地府寄来的一本结婚证,懵了,她和冥王结了婚,什么时候的事?灵异言情脑洞文,保证故事个个精彩冥王半夜找上门,你以为每天在你梦里被你睡的男人是谁?你是冥王?少女摇身一变成了冥王夫人,从此再也遇不到鬼。抓不到鬼的人生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冥王,我要抓鬼,我要离婚!冥王...
十八岁的慕初夏走投无路签下一份生子契约!成为了宫氏集团少总裁宫辰逸的代孕妈妈!一百万,买下一个孩子!原本,慕初夏以为,自己只是一个代孕工具,可突然有一天,宫辰逸对她求婚了!满心欢喜的嫁给他,却在新婚当晚知道,他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也不是因为肚子里带孩子,只是因为另外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