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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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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两人都有点喘不过气来,这才分开,赵明月将头埋在沈旭跃怀里,久久都没有抬起头来。沈旭跃吻了吻她的发顶,脸颊贴着她的脑袋,与她紧紧相拥。

    接吻的感受是如此的美妙,沈旭跃简直有点爱上这样了。这屋子里除了他们就没有别人,以后他想什么时候亲她都可以,他忍不住偷看对面看书的赵明月。

    赵明月被他看得脸颊发烫:“你看什么呢?”

    沈旭跃冲她露齿一笑,标准的八颗牙,白生生的,足见心情之愉悦。

    赵明月拿了书挡在面前:“好啦,赶紧干活吧。”

    她害羞了,沈旭跃满心愉悦:“我这两天抽空回去看看,了解一下情况。”

    赵明月点点头:“好。”

    沈旭跃还没回去,赵明月这边就已经知道结果了,毛剑兰坚持跟沈启学分了手。沈启学似乎不愿意,每天都跑到学校来堵人,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头扔了满地,熬得胡子拉碴、双目赤红,哪里还有当初那个英姿飒爽的形象。

    但毛剑兰就是避而不见。赵明月倒是帮着他们传了好几次话,毛剑兰斩钉截铁地不回应。她的性格本来就跟果决,这回下了决心,就不肯回头,她自尊心本来就强,好不容易熬到出人头地,结果还要被人百般讽刺刁难,觉得以后就算是和沈启学在一起,也是被沈母瞧不上,她不愿意受那个委屈。

    赵明月看着他们这样,一个追一个躲,搞得两个人都形容憔悴,觉得很是愧疚,要是当初自己不叫沈启学停下车就好了,他们就不会相识,以后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了。赵明月只好去跟沈启学说:“算了吧,大哥,你回去冷静一下,好好休息一下。剑兰也累了。”

    沈启学看一眼赵明月,低下头不做声。赵明月觉得,沈启学可能觉得不甘心的成分更多一些,她叹了口气:“大哥,你别去怪伯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要说这件事里,做得最错的,就是我和旭跃了,不该为你们牵这个线搭这个桥的。”

    沈启学抬头望着天,叹息:“是啊,要是不认识,就什么事也没有。”

    赵明月说:“这件事,你也别怪剑兰。只能说你们俩有缘无分,你们都要好好的。”

    沈启学苦笑了一声,然后转身,挺直了腰杆,赵明月又见到了那个英姿飒爽的年轻军官,沈启学背对着赵明月说:“替我转告一声,就说,对不起,我不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请她保重。”然后大踏步往前走了。

    赵明月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这到底是怎样的阴差阳错,让两个都这么优秀的人这么痛苦。

    沈旭跃跑来找赵明月的时候,是两天后了:“我哥昨天走了,回部队了。”

    赵明月惊讶地说:“这么快就走了?不是还有半个月吗?”

    沈旭跃苦恼地说:“我都没赶上跟他打招呼。唉,这都什么事啊,都怪我,不该出这个头给他们拉红线的。”

    赵明月捏了一下他的胳膊:“算了,这个事情让双方都冷静一下吧。你也是,不早点跟我商量,就自己做了主。”

    “我哪里知道会闹成这个结果。”沈旭跃叹气。

    “不用想都知道,你妈本来就不喜欢我,让你大哥跟我的同学处对象,她心里怎么想?”

    沈旭跃无奈地摇头:“真是不懂你们女人的那点歪歪道道的小心思,这有什么难理解的,当然是人好,谈得来,才会在一起的,谁去专门找个人来气她啊,又没跟她有仇。”

    赵明月说:“大哥走了,你妈什么态度?”

    “我妈生病住院了。”

    赵明月吓了一跳:“啊?!住院了啊,什么病?”

    沈旭跃说:“说是血压高,气的吧,现在还在医院呢,住了好几天了。”

    “那你不去照顾?”

    沈旭跃说:“我姐在照顾呢,晚上我姐夫守着。其实没什么事,估计是想逼着我哥和小毛分开。我妈也是,看见毛剑兰不跟我哥来往了,赶紧又安排他去相亲,你说这不赶着往伤口上撒盐么,所以我哥当天就去买票回部队了。”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都成什么事了啊:“要不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你妈吧。”

    沈旭跃说:“周末再去吧,她明天就出院了。年纪大了,这都是惯常的毛病,没什么大碍。我觉得应该是三分病七分装的。”

    赵明月无奈地笑了一下。

    沈旭跃拿出一个盒子:“这个是我哥放在我姐那儿,要求转交给小毛的,说是留个纪念。”

    赵明月看着那个盒子,是个手表盒子,叹气:“我拿去给她吧。”

    回到宿舍,赵明月告诉毛剑兰:“他走了,回部队了。”

    毛剑兰抬起头睁大眼看着赵明月,过了一会儿,眼睛变得湿漉漉的,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差点就掉落下来了。赵明月将手表递过去:“他说,这个留给你做纪念。”

    毛剑兰摇头,不肯接,眼泪被她摇晃得四处飞溅,然后伸手捂住了脸,失声痛哭。赵明月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将她的头靠在自己腹部:“拿着吧,别浪费了他的一番心意,好好收着。”

    毛剑兰哭着说:“我不能要。”

    “这是一段记忆,放在他哪里也是存着,放在你这里也是存着,留个纪念也好。”

    毛剑兰不再做声。

    宿舍的姐妹们都看着毛剑兰,最近她和沈启学的事闹得全宿舍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对她深表同情,但是谁也无能为力。

    自那之后,毛剑兰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脸上极少有笑模样。第一次谈恋爱,就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经历,对以后再找对象估计都有了心理障碍,赵明月有些同情她。那块手表,毛剑兰也一直没有戴过。

    但是这一切都还是要过去的。赵明月去看了沈母,其实也没什么事,老太太气得血压有点高,赵明月买了不少山楂果去给老太太降血压。她也没给赵明月好脸色看,可能还是在埋怨赵明月多管闲事吧。

    这年暑假,赵明月听说公社还在收购茶叶,她就没有回去,依旧在北京开店做生意,跟毛剑兰合伙。赵明月一个暑假下来,能攒上一百多块钱,三个暑假下来,除去花费的,倒是存了四百块钱,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但是对赵明月来说,还是太少了,根本就不能干什么,还得继续存。

    春去秋来,赵明月已经大三了。赵明月发现,于有清从老家回来,又跟边红玉走得很近,她简直哭笑不得,他们怎么又凑到一块儿去了。

    那天赵明月在图书馆碰到一个老乡,就是第一次同乡会时认识的胡玉,胡玉看见她,跟她打完招呼,似乎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赵明月看她似乎有话要说:“我们去外面坐坐吧。”

    胡玉点点头:“好。”

    两人在校园里找了条长椅坐下,树上的银杏树叶又染上了风霜,变得金黄,阳光照射着银杏树叶,似乎变成了半透明的了,秋天又要来了。赵明月感慨说:“北京的秋天真美丽。”

    胡玉看着头顶的银杏树叶,问:“于有清跟你是一个地方的吧?”

    赵明月说:“对呀,一个村的,怎么了?”

    “他最近是不是和边红玉走得很近?”

    赵明月说:“我见过两次,也觉得有些奇怪。”

    胡玉想了想,然后还是说了:“最好叫他少跟边红玉来往。”

    赵明月扭头看着她,她跟胡玉并不熟,不知道为何她会提醒自己这个事,胡玉压低了声音说:“边红玉这人私生活比较糜烂,我有朋友说,看到她在看医院的妇产科。”

    赵明月惊讶地看着胡玉:“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个?”虽然看妇科并非人人都是那个方面的事,但是结合她的脸色,就能明白个七八分了。

    胡玉说:“我觉得于有清是个很淳朴善良的人,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扭伤了脚,我的行李都是他帮我提着的。”

    赵明月点了一下头:“好,我去提醒一下他。”

    胡玉又补充说:“边红玉在学校谈了起码四个男朋友了。当然谈恋爱自由,我们不该干涉,但是她明显跟于有清不是一路人,最好还是别让于有清跟她搅和在一块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赵明月对边红玉的印象一向不好,如此看来,此人的私生活也不太检点,还真要提醒于有清多注意一点,别被欺骗了感情。

    赵明月碰到于有清的时候,问他:“有清,你什么时候又和边红玉走到一块儿去了?她是个言而无信的人,你跟她瞎搅和什么?”

    于有清也觉得有些无奈:“我没有跟她搅和,是她自己非要跟着我的,暑假回家的时候,她跟老乡们说,我是她对象。大家都在起哄。”

    “然后你也稀里糊涂就这么应承了?”赵明月问他。

    于有清连忙摇头:“没有。我没当真。”

    赵明月说:“你别理她,以后跟我一起去图书馆上食堂,我倒要看看她怎么纠缠你。”

    于有清说:“哦,好。”

    赵明月跟于有清约好了,吃饭的时候在学二碰头,她的教室离学二近一点,买好了饭菜等于有清的时候,发现边红玉又亦步亦趋地跟在于有清一旁,买好了饭菜,非常自然地坐在他的旁边,还将自己碗里的肉夹给于有清吃:“你多吃点肉,这样能长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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